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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多家法院认定比特币“挖矿”交易合同无效,损失自负!

创建imtoken钱包流程 2023-04-30 07:38:11

注意!多家法院认定比特币“挖矿”交易合同无效,损失自负!发布时间:2021-12-26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宣判因比特币“挖矿”延迟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索赔。

业内专家表示,比特币炒作催生了大量跟风的“挖矿”行为,造成电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不符合我国“双碳”目标的要求。此外私自挖比特币触犯法律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相关交易纯属投机性炒作。为了提高风险意识,公众应该保护自己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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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生产等环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从上述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来看,2019年5月,丰府九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了《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约定丰富九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购买和管理微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工”),为比特币“挖矿”提供数据增值服务,并有偿付费-增加的服务收入。丰富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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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丰富九鑫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 “矿机”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螺乡、沙湾乡的“矿井”正在运行。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富九信公司支付了18.3463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不再支付收益。丰富九信公司再三催促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微信占用服务器的损失。服务到期后的存储空间。

朝阳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挖矿”活动,通过专门的“矿机”计算和生产虚拟货币。此类“挖矿”活动能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资产风险、经营倒闭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丰富九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明知“挖矿”与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但仍代表“挖矿”签订协议,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利益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上述行为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驳回了丰富九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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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审判长李增辉介绍,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指出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澄清其盲目性 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不利影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李增辉法官提醒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均应在国家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应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改委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本案涉及的比特币“挖矿”项目进行调查,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并调查涉案“挖矿”。 Farm”等本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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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拟货币投资和交易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无独有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也对一起比特币“挖矿”佣金合同纠纷作出了判决。本案适用民法第九条“绿色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是一项消耗巨大资源、不利于实现“双碳”目标的风险投资活动,违反了公众秩序和良好的风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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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相关交易纯属投机炒作。要增强风险意识,自觉远离,保护好自己的“钱包”。

“比特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没有真实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也发布通知提醒消费者,投资交易虚拟货币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公众应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虚拟货币风险。交易。”李增辉也说过。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此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兑换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建议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措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禁止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业内专家建议,公众应充分了解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性质和风险私自挖比特币触犯法律吗,顶住诱惑,保护好自己的钱包,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交易或投机活动。